Like Me . :)

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

未知数

曾经相爱的对象,再见或许已是两个陌生人。
 
另一天?一个月后?一年? 。。。、、
 
时间上的问题而已。
 
 
 
曾经爱得死去活来,如今不也已经有了新对象?
 
感情过了新鲜期,还不是什么也不是。
 
 
 
 
山盟海誓?
 
曾诺是傻子说给笨蛋听的,只有笨蛋才会选择相信。
 
 
 
 
一辈子?
 
说只需要一秒的时间,证明却是一辈子的事。
 
 
 
既然你认为现在的你很幸福,你相信他,
 
那你就去吧。
 
身为朋友的,也只能祝福你。:)
 
 
 
路是自己选的,没有后悔。
 
有什么事,自己需要去承担。
 
要走得长远,就必须包容,信任。
 
祝福你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